【明報專訊】◆網絡用戶實名制
2012年12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員會通過《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規定網絡服務者對用戶實行後台身分管理,即註冊時要實名,討論時可匿名。
而網上資訊供應商如新浪微博,早在法例實施前已推出經過「認證」的內容,例如確認部分博客資訊的確來自個別名人或藝人,協助網友分辨真偽。
爭議:制止造謠vs.打壓監督
《人民日報》評論指網絡不是「法外之地」,網上不當言行既觸犯法律,亦危害社會。中通社引述財訊傳媒集團首席戰略官段永朝稱,實名制指向公共話語權的真實性問題,一般而言有助令網民提供更真實信息。
但有學者認為實名制是「雙刃劍」,網絡表達自由本身對監督政府有積極作用。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焦洪昌認為,當局同時應推出相關法律法規,避免權力部門通過實名制侵犯公民權力,如對發帖者打擊報復。
◆淨網行動 打擊網絡謠言
2013年8月中起,中國公安開展名為「淨網行動」的打擊網絡謠言行動,秦火火、立二拆四等幾個知名度極高的「微博大V」(粉絲逾百萬的微博名人)相繼被捕。當局指秦火火詆譭、污衊孔慶東、司馬南等愛國學者,「造謠污衊毛澤東和共產黨,另一方面卻極力美化蔣介石、胡耀邦和美國」。
爭議:禁網謠vs.拿意見領袖開刀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負責人稱,打擊網絡謠言非壓制言論,但放任謠言傳播無異「自珘舋腹v,又稱世上任何國家都不允許謠言傳播。但有評論認為行動「到了捕風捉影的神經質地步」。
時事評論員潘小濤認為,當局並非擔心謠言,而是擔心網絡名人影響力愈來愈大,又多是支持憲政民主、普世價值,與習近平的執政思路南轅北轍。以2013年因嫖娼被捕的美籍「微博大V」薛蠻子為例,他曾提倡憲政,粉絲逾1200萬,是《人民日報》發行量的五六倍,薛在微博上一句話就可抵消官方喉舌連篇鴻文。潘小濤認為在此情G下,當局自然要拿這些大V開刀以「淨化網絡」。國信辦網絡新聞協調局負責人稱,薛蠻子被捕與他的「大V」身分無關。
◆司法解釋:明確列出犯罪標準
201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布《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簡稱《解釋》),透過10條司法解釋,釐清網絡言論的法律邊界,作為懲治利用網絡犯罪的明確法律標準,犯者可被起訴。五大焦點包括:
1. 列出4個「網絡誹謗」犯罪達「情節嚴重」情形,如「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500次以上的」言論;
2. 列出7種涉及「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情形,例如「引發民族、宗教衝突的」、「損害國家形象,嚴重危害國家利益的」言論;
3. 明確指出散佈謠言起哄鬧事可追究「尋釁滋事罪」,包括利用網絡辱罵、恐嚇他人,或散佈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
4. 發布真實信息勒索他人可被認定為敲詐勒索罪;
5. 有償「刪貼」、「發貼」可被認定為非法經營。
爭議:憂公安濫權
在上述《解釋》中,「網謠」被瀏覽次數達5000次、轉發500次可被捕,執法時引起不少爭議。例如甘肅天水市警方以尋釁滋事罪拘捕一名16歲初中學生,指他涉嫌在網上發帖,質疑當地一宗殺人案涉及法院官員。警方稱該學生在網上散佈謠言,且被轉發500次。但事件引來網民不滿,網民稱「提出質疑豈能跟造謠畫上等號」,擔心公安濫權。
2013年12月,山西一名男子被指在網上發布假消息,稱當地發生多宗殺人並盜取人體器官事件,被警方行政拘留。由於該消息僅被點擊253次,與官方規定的「轉發500次達到情節嚴重」相去甚遠,警方的處理引來網民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