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通訊局辦公室建議港視改用DVB-H制式,強調此制式在現階段是為流動裝置廣播而設,港視主席王維基昨晚開記者會,多番強調問題關鍵是「通訊局不執法」,但被問到究竟是否願意放棄DTMB、轉用其他制式,他稱「DVB制式我都好想用」,但當局須確保在未來11年半(牌照有效期)內,即使電視製造商在產品加裝DVB-H制式接收器,令可接收用戶超過5000戶,都不會要求港視重新申請牌照或換制式,這樣「問題就會解決」。 王:電視商願按港視制式加接收器 王維基表示,就以上問題一直未收到通訊局回應,又表示現時已有電視製造商明言,會按照港視未來使用的制式多加一個接收器,成本只要10至15美元,強調這並非當局所指的「假設性問題」,而是實際問題;但通訊局副總監劉光祥認為,現階段難以猜測以後的技術發展,強調「不回答假設性問題」,又承認法例與科技的發展一定有距離,但政策問題應由政府當局決議,通訊局只是規管機構。 通訊局﹕不回答假設性問題 資深電視人、自由黨主席周梁淑怡則認為,《廣播條例》及《通訊條例》無疑追不上科技發展,又認為在技術中立政策下,不可以因港視擬用DTMB技術,與無芋B亞視現有數碼廣播制式相同就加以規管,因流動電視牌照條款沒明言不能用DTMB制式,她坦言:「現在不知多少人用手機、平板,再駁落去家用電視收看,客觀效果(跟港視採用制式)是一樣的,這樣規管其實沒意思。」 問及是否政府一直不願檢視條例種下禍根,周太認為政府有其考慮,法例難寫明哪種技術可用不可用。事實上,政府消息人士表示,認同現時條例未必追得上科技發展,故商經局今年內向立法會申請資源開新職位,專責檢討已立法數十年的《通訊條例》及上次於2000年修訂的《廣播條例》。 不過,政府消息強調是次檢討與港視事件無關,問及是否擔心事件又引發萬人包圍政總抗議?消息稱當局盡心做好,一直一視同仁,沒針對任何人,又引述商經局長蘇錦樑稱,曾恭賀王維基開展流動電視業務,因當時不知道港視會選用DTMB制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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