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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電視不獲發牌後,港視主席王維基昨首度在立法會與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蘇錦樑碰面。曾為港視員工哽咽的蘇錦樑(左)昨在會議前主動與王維基(右)握手,還輕拍王的手臂。(余俊亮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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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訊局﹕一直倡3牌
5頁摘要唱反調持續經營非首要考慮

【明報專訊】免費電視發牌風波未了,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昨就此召開特別會議,獲邀出席的通訊事務管理局主席何沛謙沒有到場,只向委員會提交5頁摘要。該5頁內容與政府近日的解說「唱反調」,可歸納為與政府的決定有四大不同,既指出申請者「持續經營能力」非首要,設排名是不恰當;又稱特首會同行政會議從未要求通訊局就「循序漸進」考慮;該局一直堅持發3個牌照,而符合要求即可批牌的做法最符合公眾利益。有立法會議員表示,通訊局「逐一駁斥」政府的6頁聲明,是與政府劃清界線。

通訊局的摘要更披露,2013年2月初開始,通訊局就沒有再收到特首和行會要求再就發牌作建議,特首和行會亦沒要求通訊局為3間申請機構作排名。本身是大律師的公民黨郭榮鏗質疑,「有兩個咁重要、咁決定性的因素,循序漸進、無排名,為何不再返去問通訊事務管理局?」

蘇錦樑﹕不可能兩邊每次結果一樣

商務及經濟局長蘇錦樑回應稱,事前有徵詢法律意見,又指行會的「決定和基礎比較廣闊」,因通訊局2011年提交意見後,申請機構提交給行會的申述已沒交到通訊局。

蘇錦樑會後重申,政府的發牌決定,是先由通訊局建議,行會考慮這些建議後決定,「當然兩個不同的機構,不可能每次大家考慮的結果都是一樣」。被問到日後申請者,如何知道政府會否考慮法例沒有寫的「循序漸進準則」,蘇錦樑說,將來若有新的申請,亦要因應當時市場和有多少申請來處理。

摘要:不需排名無責任保亞視

通訊局在摘要中的解說,與政府早前發出的6頁聲明有四大不同﹕

首先,通訊局由始至終堅持發3個牌;

其次,該局認為不應以個別申請者的持續經營能力為「首要考慮」;

其三,行會沒有要求通訊局就「循序漸進模式」考慮,通訊局認為向符合要求的申請機構批出牌照符合公眾利益,將3間申請機構排名,「無需要,也不恰當」,而通訊局亦從無排名;

其四,通訊局認為政府無責任保障現有的無角峔視的利益。

議員﹕猶如盼與政府劃清界線

本身是大律師的公民黨湯家驊形容,通訊局聲明猶如對政府早前6頁解釋的「逐一駁斥」(見圖),但湯家驊亦批評何沛謙不到場,令議員不能追問。公民黨毛孟靜說,對通訊局的摘要感到詫異,覺得何沛謙猶如希望「完全同政府劃清界線」,更說何若早兩天發出摘要,或會影響本周三立法會引用權力及特權法索取發牌文件的表決。委員會主席黃毓民稱,會再盡力邀請何沛謙,並同意將議員提問書面再向何提問。

何沛謙接受now新聞查詢時表示,行會及通訊局擔當不同角色,故通訊局獨立於政府作決定。他說,準備信件需時,因此未能在周三表決特權法時呈交,又指信件不是要影響立法會議員,而應否披露更多資料,應由公眾決定。

王維基﹕若受保障 願說更多

另外,出席會議的香港電視主席王維基稱,若受法律保障,很願意盡公民責任,說更多可說的話。他稱,有部分文件蓋上「機密」字樣,基於「道德想法」,不應回應部分問題。

王維基表示,政府向港視再要求申述時,表明「沒責任要保密我們的資料」,惟電訊盈科電視及新媒體總經理李凱怡稱,保密機制下,電盈才把發展計劃交給政府,而昨日與會的申請機構,均稱政府於公布發牌後,沒再詢問是否同意公布更多資料。

最終,委員會以8票贊成、10票反對、2票棄權,否決由8名議員聯署動議引用特權法,要求港視主席王維基出示發牌相關文件。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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