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在上水一間藥房任職的青年,工作期間被老闆責罵及摑了一巴,其後辭職並矢志報仇「十倍奉還」,經常喬裝埋伏在老闆寓所附近,終趁老闆回家時狂插對方28刀,幸得路過巿民出手阻止,老闆才保住性命。這名暴力青年早前承認企圖謀殺,並向精神科醫生稱對未能殺人感「唔好彩」。法官昨指青年毫無悔意,判監10年,並讚揚路過巿民見義勇為。
計劃良久 被摑一巴還28刀
暫委法官司徒冕早前索閱無業被告周嘉楊(19歲)最新的精神報告,昨判刑時明言關注被告的行為。報告稱被告沒有精神病患,但他固執、內向、反叛而自我中心,有嚴重暴力傾向,行為無從預測,「他為因工作被責罵的小故,累積對事主、藥房東主范海廷的憤恨,將之付諸實行意圖殺人」,報告指被告毫不後悔。
被告稱,初期在街上徘徊等候事主回家,每次不會逗留逾半小時,免惹途人起疑,最後決定改到事主住所大廈梯間埋伏,曾有約15次下手機會,因「唔夠膽」或事主有人相伴而放棄。被告向精神科醫生稱復仇「計劃良久,不幸未能完成計劃」,稱出獄已不打算報仇。法官表示,被告計劃周詳地行使暴力,考慮他認罪而判囚10年。
途人出手救事主 法官讚揚
法官坦言,幸得途經的消防技術員梁皓然(21歲)相助,藥房東主才能逃出鬼門關,梁出手前「約有10名途人路過該處,不聞不問」,而梁奮不顧身出手拉開被告,妨礙被告再施襲,並由一名休班警協助制服被告。
法官讚揚梁的見義勇為行為,並着控方要將他的判刑理由傳達給梁,「他救了事主一命,應接受社會大眾的感謝」。
少女手機拍過程助調查
女中學生牟玉苗(18歲)途經時用手機拍下過程,警員稱牟女片段對調查幫助很大,其同行友人則負責報警,並透露從影片所見,只見被告和事主扭作一團,途人未意識事態嚴重而未加援手,並非圍觀而不施援手。
案發去年5月8日上水石湖墟龍琛路一大廈梯間,被告在51歲事主寓所大廈梯間施襲,共插事主28刀。
【案件編號:HCCC4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