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杭州市公安機關獲悉,4日下午,杭州市交警部門以無證駕駛對著名游泳運動員、奧運冠軍孫楊處以罰款2000元,行政拘留7天的處罰。 據杭州市交警支隊發布資訊稱,2013年11月3日14時30分許,孫楊駕駛牌號為浙A333WF的小型越野客車在體育場路由東向西行駛至體育場路西跑道口被公交車追尾,在事故處理過程中,民警發現孫楊有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嫌疑,孫楊如實陳述自己的違法行為,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的調查,並深刻認識自己違法行為的嚴重性和危害性。 交警部門認定孫楊存在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以及《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第一百三十五條的相關規定,公安交警部門依法對孫楊的交通違法行為作出罰款2000元並處行政拘留七日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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