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加西版(溫哥華) - Canada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其他新聞
兩歲女獨困校巴半小時
律師:可告司機保母疏忽照顧
前教授偷《聊齋》罰2000
楊家誠﹕詹培忠最幫手
九展接駁巴改電動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毆斃台犯3懲教員上訴

【明報專訊】3名駐守荔枝角收押所的懲教員因使用過度武力制服台籍犯人,令犯人遍體鱗傷,一天後暴斃。3人被裁定引致他人重傷罪成判囚16個月,他們昨提出上訴,指原審時代表3人的大律師不稱職,未有建議3人出庭自辯。

3名上訴人梁盛志(46 歲) 、蘇嘉瑋(34 歲) 及鄧旭波(48 歲),去年9 月經審訊被定罪判囚16月,他們服刑3個月後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歸咎大狀建議不自辯

上訴人蘇嘉瑋昨被傳召作供,指原審時代表3人的大律師Oliver Howell Davies建議他們毋須出庭作供,因為事發時只有3名上訴人在肇事診症室,控方亦沒有證人或證據說明事發時在診症室內發生了什麼事,故毋須出庭「填補」控方的案情,惟蘇嘉瑋強調,他一直希望出庭自辯。

大狀:自辯難解畫

Davies昨日作供時解釋,建議3名上訴人不出庭自辯,是考慮過3人的表現,認為他們根本不能解釋事主陳竹男身上傷痕的由來,加上看過蘇的證人口供後,Davies感到蘇使用了過分的暴力,認為3人出庭自辯弊多於利。不過,根據Davies與蘇等3名上訴人的會面筆記,是否出庭自辯最終要由3名上訴人自行決定。

涉詐騙案台犯陳竹男2009年8月還押荔枝角收押所期間,3名懲教員使用過度暴力制服對方,翌日陳被發現死在保護室內,3人被裁定引致他人嚴重受傷罪成判囚16個月。上訴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CACC382/12】

 
 
今日相關新聞
毆斃台犯3懲教員上訴
[顯示全部題目]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聘請 , 招租 ,
商業招租  ,  出讓  ,  補習  , 
招生  ,  各類服務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