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馬鞍山兩年前亦曾發生遺留學童於校巴內的事件,當時校巴女司機及保母因涉嫌疏忽照顧及虐兒被捕。有律師稱,昨日案件中,警方或因蒐證問題,故未有拘捕相關司機及保母。 兩年前同類事件曾控虐兒 有家庭醫生則表示,慶幸昨日氣溫不高,且車廂空間夠大,否則該孩童有可能出現缺水等徵狀。 律師梁永鏗稱,就今次事件,警方可考慮以《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7條,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以拘捕司機及保母。但警方必須要證明,女童被遺留車廂時,相當可能受到不必要的苦楚。而按現場所見,女童仍然十分冷靜,又未有身體不適,故認為警方可能因蒐證問題,而未能拘捕涉案兩人。 家庭醫生關嘉美醫生表示,孩子對環境的變異比較敏感,但慶幸校巴車廂空間較一般私家車大,理論上會有較多新鮮空氣;另外,昨日天氣氣溫不算太高,即使校巴熄了車匙,亦不會在半小時內令車內溫度急升,否則孩子有可能出現缺水及腎衰竭等,若長時間留於熱焗車廂,更可能有生命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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