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加西版(溫哥華) - Canada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圖片
被囚4個多月的黃冠豪,昨獲准保釋後立即在犯人欄內站起向法官道謝,其10多名親友亦有到庭支持。(劉焌陶攝)
放大
 

其他新聞
一簽多行客C43%
美酒佳餚巡禮 可嘗唐英年藏酒
魯平子入兩地經貿諮詢會
元朗石塘村民抗議通道被封
客機拖入機庫撞穿牆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貪食肆折扣警司准保釋

【明報專訊】曾兩度出任警務處長副官的警司黃冠豪,三度光顧自己有份審批酒牌的火鍋店,貪取4500元折扣及一瓶威士忌,坐視其無牌賣酒行徑,又不反對其酒牌申請。他經審訊後,早前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被判囚1年。他早前向高院申請保釋被拒,昨再接再厲申請,獲准以現金5萬元保釋外出,其間不得離港,上訴聆訊將於下月20日審理。

指判囚1年過重

早前處理黃冠豪首次保釋申請的暫委法官邱智立認為,法庭未有足夠資料決定是否有合理上訴理由,不可能判斷黃的上訴是否有勝算,故拒絕其保釋申請。至昨日處理保釋申請的高院法官陳慶偉則表示,認為黃針對刑期的上訴有合理勝算,加上其上訴聆訊下月便會展開,故批准其保釋申請。

代表黃冠豪的大律師羅志霖表示,針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控方原審時未能證明黃在涉案食肆「辰田」以折扣「貪食平洁v的目的,又指「食飯有折唔代表貪污」,更質疑控方呈堂、有關「辰田」的業務紀錄的準確性;此外,黃的1年刑期亦明顯過重。

【案件編號:HCMA366/13】

 
 
今日相關新聞
貪食肆折扣警司准保釋
[顯示全部題目]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聘請 , 招租 ,
商業招租  ,  出讓  ,  補習  , 
招生  ,  各類服務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