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男子在溫市勸架,反而慘遭毆打,幾近失明。打人者遭重判入獄兩年。 該宗毆打案發生在數年前的三月份,地點是夜店與酒吧林立的溫哥華格林護街(Granville St.)娛樂區。受害人費爾(Eric Fair)當時看見兩批人對峙,高聲互罵。費爾上前勸架,勸兩幫人馬回家休息,不要再吵下去。 但突然間,有人揮拳猛擊他頭部,費爾憶述當時感到眼睛好像要爆裂,異常疼痛。警方稍後拘捕了被指出拳打傷費爾的男子Premjit Rai。 事後費爾被送院救治,雖然經過一段長時間,仍未能完全復原,視力仍有毛病,而且心理上也出現創傷後遺症。費爾表示腦海中經常出現被毆打的一幕,睡眠也出現問題。 該案在月前審結,陪審團裁定被告Premjit Rai嚴重傷人罪名成立。 法官雖考慮到被告在案發時喝醉了酒,但指他的表現確實橫蠻粗暴,喪失了判斷能力,因而判處被告入獄,刑期為兩年減少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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