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貧窮有兩個基本概念,分別為絕對貧窮(absolute poverty)及相對貧窮(relative poverty),前者是界定僅足生存、只滿足基本生活需要的標準,如有乾淨食水、足夠維生食物等,未達到便屬於貧窮。
首條貧窮線 1985年制定
根據樂施會的資料,現時的「國際貧窮線」由世界銀行制定,第一條貧窮線以1985年的「購買力平價」(purchasing power parity)來制定,當時為1美元。其後世銀於2008年修訂「國際貧窮線」至1.25美元(以2005年的購買力平價為基準)。而「國際貧窮線」亦成為國際共識,當一個人的收入低於每日1.25美元(約10港元)時,便會被界定為生活於「絕對貧窮」之中。
相對貧窮則主張貧窮應參照社會一般生活水平作界定,不會停留於僅足生存或最低生活需要的水平,而是基層組別能否分享經濟成果,生活水平的改善能否追得上社會上一般人。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大部分成員國將貧窮線訂為家庭收入中位數的50%,歐盟多國則訂為60%。
■相關概念
扶貧(poverty alleviation)
貧窮線(poverty line)
相對貧窮(relative poverty)
社會福利(social welfare)
生活素質(quality of life)
多層思考
1. 根據以上資料,訂立貧窮線有什麼作用?
2. 參考以上資料及就你所知,訂立貧窮線如何有助政府計劃扶貧政策?
3. 有商界人士擔心政府訂立貧窮線後會帶來「福利主義」,你有多大程度同意?試舉例說明。
參考資料
1. 林鄭月娥,〈香港首次制定官方貧窮線——作用和價值〉,《明報》,2013.09.30
2. 梁美儀,〈貧窮線注定成政治聖誕樹〉,《明報》,2013.09.30
3. 樂施會,香港的貧窮和貧富懸殊的情况(2013年更新版)﹕
www.cyberschool.oxfam.org.hk/resources.php?s=3&ss=306&c=134&articles_id=91&pag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