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23日加新社電)溫哥華冬奧行政總裁弗朗(John Furlong)就兩名聲稱為他前學生,指控在逾40年前遭他性虐一案,正式向法庭呈抗辯書,不過,又有另一聲稱為其前學生指控他,第三宗的原訴人為一名男子。 昨日入稟的民事訴訟中,男子稱,當弗朗於1969年於卑詩伯恩斯湖(Burns Lake)Immaculata學校義務當教師時,他為一名9歲的學生。男子指稱,下課後弗朗將他隔離在一小房間內,他兩次被迫為弗朗手淫;第三次時,他被迫遭對方進行肛交。 文件寫道:「當他性虐原訴人時和之後,答辯人弗朗叫原訴人做『骯髒的小印第安人』……答辯人弗朗告訴原訴人不要向任何人提及虐待,指沒有人會相信他。」 男子指稱,他情感和心理上因被虐而受創,而由於種族歧視和地處偏僻隔離,他們的權利一般都遭到剝削。他指,當時沒有尋求法律意見和不知道可提出法律行動。 3宗訴訟中對弗朗的指控,均未獲法庭證實。弗朗的律師或公關公司,亦沒有對最新指控作回覆,他亦未有呈抗辯書。 就頭兩宗的指控,弗朗於昨呈法庭的抗辯書中稱,他不記得有否曾教過申訴人韋斯特(Grace West)和亞伯拉罕(Beverly Abraham),他並否認曾對申訴人性騷擾、肉身虐待或作任何不適當行為;而兩份抗辯書的內容是完全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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