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高貴林港日前才有途人遭撞斃,車輛不顧而去事件,昨日於溫哥華島又發生另一宗涉案司機事後逃離現場的車禍。卑詩保險公司(ICBC)數據指出,本省每年平均發生4.9萬宗不顧而去的車禍,即每日約有134宗。
高莫斯谷(Comox Valley)騎警發言人賀爾(Nicole Hall)昨日表示,事故在9月11日晚上11時半發生,一名年輕葛特尼(Courtenay)女子於高莫斯路(Comox Rd.),亦常被稱為海堤路(Dyke Rd.)的一處遭車輛撞倒。
賀爾指救護員及警員到場時,傷者仍可以說話,但她傷勢嚴重,需由直升機送往醫院。
有指傷者是一名25歲女子,於事發當晚,有人曾聽到巨響而報警,警員亦曾到場查看,但沒有發現草叢中的傷者,直至凌晨約3時半許,才由一名在對開碼頭一艘船上睡覺的少年發現。
據電視台CTV報道,救人少年富勒頓(Brody Fullerton)當晚在船上聽到求救聲後,上岸和駕單車到草叢旁尋找,發現傷者俯伏地上動彈不得,他立刻報警求助。
溫島這宗事故,是繼高貴林港華裔少女被撞斃後,連續兩天第二宗車輛不顧而去的車禍。
卑保公司安全經理布萊克洛克(Jill Blacklock)稱,本省平均年有4.9萬宗車禍涉及車輛不顧而去,造成2,200人受傷,奪去9人性命。
大部分不顧而去的車禍發生在低陸平原,平均達3.4萬宗,並導致6人身亡,1,600人受傷。
本省的法例列明發生車禍後,涉事車輛必須停留在現場,並提供姓名、住址、車牌及保險資料。不顧而去的司機有可能違反行車保險條款,需要為傷者賠償負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