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重文否認襲警 歸咎警肚腩 港超教練違泊收告票 辯稱警「發福」阻關車門
【明報專訊】香港足球代表隊前隊員、現任港超聯球隊標準流浪教練招重文,涉去年5月在新蒲崗關車門時撞到一名男警。招否認一項襲警罪,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受審。涉事男警供稱,票控被告違例泊車後遭對方辱罵,他站在車門和駕駛座之間,被告把車門向內拉,撞到其後腰。辯方質疑男警「中年發福」,肚腩阻礙被告伸向把手拉車門,男警不同意。暫委裁判官周羡頤裁定表證成立,被告不自辯,辯方亦不傳召證人,案件押後本月29日結案陳辭。
表證成立 招不自辯不傳召證人
報稱足球教練的被告招重文(54歲)否認於去年5月3日,在新蒲崗仁愛街遊樂場外襲擊正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楊鎮陞。
代表控方的立法會議員、大律師容海恩,傳召黃大仙警區交通隊警員楊鎮陞作供。楊供稱1987年加入警隊;案發日下午約1時18分,他駕駛警車前往崇齡街,發現被告車輛位置影響其他車輛,亦無人看管,遂發定額罰款告票。同時,他看到被告在對面行人路跨過鐵欄跑來,他告知被告已完成票控,被告斥責「叫住你都告,你夾硬鵅v,並說了一句粗口。
由於兩人站在行車線上,楊要求被告冷靜及返回車上,自己則站在車門與駕駛座之間,被告呼喝「你行開啦!」並用右手抓住車門向內拉,撞到楊後腰,令他向前傾,楊隨即以襲警罪名拘捕被告。楊稱返警署後發現後腰愈來愈痛,遂按上級指示到伊利沙伯醫院求醫,醫生批出一天病假及處方止痛藥。由於控方未有傳召醫生撰寫醫療報告,由警員自行保存的傷勢報告被拒呈堂。
警稱被爆粗罵 返署後覺痛求醫
辯方盤問時播放警車的行車記錄儀片段,楊認為片段顯示被告壓迫他上行人路,並同意辯方所指其身體動作比被告更多,不同意自己曾脅迫被告、指令他返回車上。辯方質疑楊沒即時向上級反映腰痛,楊承認當時「無好大痛楚」,但強調有向上級反映受襲,亦否認因同袍提醒他襲警案需有醫療報告才求醫。
【案件編號:KCCC 286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