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居民3途徑申入台 危「國家利益」恐怖活動可拒入境
【明報專訊】根據台灣《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當局基於多項原因可拒絕港澳居民入境,包括「現(曾)有危害國家利益、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從事恐怖活動之虞」。任職內地行政、軍事、黨務或其他公務機構,或其在港澳投資之機構或新聞媒體者,亦不准入境台灣。
逗留逾30天須雲端申請
現時港澳居民申請入境台灣主要分三大途徑,包括:1)俗稱「網簽」的臨時停留許可;2)落地簽證;3)俗稱「雲端申請」的境外人士線上申辦系統。
「網簽」可免費在網上申請,有效期內可出入台灣一次,每次停留最多30天。落地簽證則於抵達台灣主要機場或港口時申請,同樣最長停留30天。至於「雲端申請」一般適用於逗留台灣超過30天或申請多次出入境證件的港澳居民。「雲端申請」單次入台證費用為600元新台幣(約154港元),一般需5個工作天審批,但不包括補交文件及其他機關審查時間。
上述《辦法》亦列出多項可拒絕港澳居民入境台灣的原因,包括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有事實認為有犯罪行為、持用偽造證件申請或入境、申請時作虛偽陳述或隱瞞重要事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