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局總經理與夫超市偷竊罪成 官拒納「非自願招認」說法 共罰萬元
【明報專訊】曾出席疫情記者會的醫管局總行政經理莊慧敏與任骨科醫生的丈夫在超市偷取海膽等逾1600元食物,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盜竊罪成。辯方求情稱,莊獲相識20載的政府抗疫專家袁國勇寫求情信讚揚,另其丈夫曾於2003年SARS肆虐期間到公立醫院服務(見另稿)。裁判官稱,並不懷疑兩人對社會的貢獻,形容結果「令人惋惜」,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梁官冀本案屬單一事件,判刑須阻嚇他人高買,終判兩人各罰5000元。
辯稱不專心掃漏 官:未見掃多
被告趙名宇(47歲)及莊慧敏(48歲)否認去年4月23日在黃埔AEON偷竊總值1632.8元的10件食物。控方案情指稱,AEON保安目睹兩人使用自助付款機時部分貨品未經掃描便放入購物袋,於是截停兩人並報警。兩人在警員面前招認「偷薯菑v食」,以及在警署錄口供認「由於一時貪心,偷薯菑v食」。
被告未即離超市 反映確信成事
裁判官梁雅忻裁決稱,兩被告聲稱非自願下招認,但法庭拒納兩人證供,裁定兩人招認可呈堂。梁官續稱,從AEON閉路電視拍攝到的客觀行為可見,趙掃描貨物時有檢查自助付款機的熒幕,亦能意識到有什麼貨物未經掃描。雖然趙辯解不專心才犯錯,但鏡頭拍攝不到他會不專心下重複掃描單一貨物,卻只見他沒有掃描部分貨物;莊負責將籃子內貨物交給趙,並將他掃描過的貨物放入購物袋,片段可見莊曾直接將貨物從籃內直接放入購物袋。
梁官不相信兩人稱擔心身處杭州疫區的孻女而分神之說法,指兩人對於「有咩有掃描,有咩無掃描,心知肚明」,而且提及有掃描貨物值約600元,但無掃描貨物總值約1600元;至於兩人無即時離開AEON,因為盜竊者以為瞞天過海就不用即時離開,此反映兩人當時確信自己成事,裁定兩人盜竊罪成。
罪成4周內須呈醫委 嚴重或研訊
醫管局回覆稱,案件司法程序未完結,不作任何評論,涉事員工正在休假。本身是執業律師的醫務委員會初級偵訊委員會委員林志釉表示,醫生被裁定干犯可判監罪行後,須於28天內向醫委會呈報及提交資料,初偵檢視後如果認為案件嚴重,便會建議召開研訊;研訊會檢視案件性質和嚴重程度、醫生行為會否對病人安全構成隱患等作判決,最嚴重可判處永久停牌。林稱,雖然盜竊與醫術或醫德未必有直接關係,但醫生誠信也是研訊考量之一。
【案件編號:KCCC1147/22】
■明報報料熱線﹕inews@mingpao.com / 9181 4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