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認立選籲投廢票 黃宏發撰求情信
【明報專訊】一名57歲產品主任在去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在其個人facebook專頁發文呼籲他人投無效票,包括寫上「當廢票多於有效票,我們清楚告訴了世界,香港人反對這樣的選舉」等字句,被控3項「在選舉期間內作出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罪,他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兩罪,另一項控罪獲控方撤控。案件押後至5月4日判刑,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官指看到fb帖文者不少 性質嚴重
辯方求情時稱,被告周榮達當時長居內地工作,不清楚條例於去年5月實施,又認為其言論受言論自由保障,不屬犯法。裁判官鄭念慈質疑不知情並非求情理由。辯方又稱,被告就失言致歉,且他多年熱心服務社區,曾於1990年代擔任沙田區少年警訊訓練導師等,更獲前立法局主席黃宏發撰寫求情信。
案情指出,去年11月2日,被告在其名為「Victor Chou」的facebook專頁發出一則公開帖文,提及「放棄不投票是不需要借口,投票是要勇氣的」等,並將帖文分享至fb其他6個公開專頁,涉及151,325名facebook用戶。鄭官認為fb上看到其帖文者不少,案件性質嚴重。
去年12月19日、立選投票日,被告再發文,寫上「如果你認為不投票比投自由意志的一票對立圾選舉的抗議聲更大,你認為獄中的前輩,手足不想你投下自由意志的一票,忍心讓死去的枉死,失的無聲」、「只有當(有)效票小(少)於一半才徹底讓世界知道這是不公義,市民不接受的選舉」等字句,並分享至fb其他4個公開專頁。被告又在投票日翌日發文稱「向27,495名真勇士致敬」。周於今年1月14日被捕,警誡下承認自己是該fb帳戶唯一使用者、曾發布及分享有關帖文。
【案件編號:WKCC56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