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套丁14年賺10億 「村屋大王」控串騙 售水蕉新村115丁屋 元朗區議員程振明同被控
【明報專訊】被稱為「村屋大王」的王潘律師行創辦人王光榮,涉嫌連同元朗區議會議員程振明「套丁」,昨日遭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項串謀詐騙罪名,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兩人被指涉嫌在14年間串謀詐騙地政總署向一個元朗丁屋物業發展項目批出多張建屋牌照。王旗下的公司被指售出涉事的水蕉新村115幢丁屋,獲取逾10億元。兩名被告暫毋須就控罪答辯,分別獲准以50萬元和20萬元保釋,案件押後至7月25日再訊。
兩名被告依次為榮佳建築有限公司(榮佳)負責人、報稱事務律師的王光榮(72歲),及元朗水蕉新村原居民代表及元朗區議員程振明(65歲)。他們的其他保釋條件包括不得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居於報稱住址、不准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以及每月到警署報到兩次。
涉騙地政批出建屋牌照
兩人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指王光榮及程振明於2005年5月11日至2019年5月7日,在港一同及與其他人串謀詐騙地政總署,藉虛假陳述而誘使地政總署署長及其職員違反其公共職責而行事,即向根據上述丁屋政策申請建屋牌照以興建丁屋的申請人,批出建屋牌照。他們涉嫌虛假地表示,上述每名申請人均為位於水蕉新村有關土地地段的唯一合法註冊業權人,並就該地段申請建屋牌照。
他們又涉嫌虛假地表示,申請人從未與任何人士訂定任何協議或安排,以轉移或其他方式處理其土地地段或其任何權益;而且申請人從未作出亦無意作出任何私人安排,把他們根據上述丁屋政策獲得的權利售予其他人士或發展商。
根據控罪書,目前案件共涉7200頁文件、18名市民證人、首被告王光榮長達約7小時的錄影會面。
另外,廉署新聞稿指出,程振明約1996年起向元朗原居民收購「丁權」,以發展水蕉新村的一個丁屋物業項目。及至2005年3月,王光榮控制的榮佳與程振明達成協議,由程振明作為受託人合作發展該丁屋項目。程振明遂向原居民收購更多「丁權」,安排他們申請牌照興建丁屋。
去年拘捕申請人地產商等24人
廉署調查顯示,該村於案發期間興建了多幢丁屋,並以一個私人屋苑的名義,每幢丁屋以市價900萬至1300萬元不等向公眾發售。榮佳及後售出115幢丁屋,獲取逾10億元。
翻查資料,廉署於去年3月曾拘捕地產商負責人、丁屋申請人及中間人共24人。廉署稱,相關調查仍在進行,不排除有進一步執法行動。
【案件編號:ESCC 48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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