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認刑毀休班警手機 判160小時社服令
【明報專訊】前年9月有網民號召在屯門巿廣場大合唱,26歲男教師被指損壞一部屬於休班警員的華為手機,他早前承認一項刑事疰a罪,昨於屯門裁判法院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另被告因損壞警員的手提電話,須向警員賠償846元。
求情稱一時衝動 願賠維修費
辯方求情稱,被告謝家明一時衝動犯案,亦沒有高叫口號等,且其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他亦願意賠償維修費,冀法庭判處中等時數的社會服務令。
署理主任裁判官王詩麗判刑時稱,2019年下半年全港各處及商場經常發生暴力事件,案發時多人聚集及叫囂。被告的行為或產生漣漪效應,挑起在場群眾的情緒;惟考慮被告只是即興、一次性的拍打,沒有其他挑釁或暴力行為,加上被告即時認罪,希望他藉此彌補過錯,遂按報告建議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官信即興沒挑釁暴力行為
案情指,2019年9月14日9時許,涉案警長關文迪到場,看到多人在屯門市廣場中庭聚集,及高叫針對政府和警方的口號,如「支持警察吞槍自殺」等,遂舉機拍攝。其後,關與一名女子爭執,被告突然從後把關文迪的手提電話拍跌,被告隨即逃跑。警方經調查後拘捕被告,並於其家中搜出當時身穿的衣物。被告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案件編號:TMCC 1500/21】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