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港人團體」27席 中國香港商會佔四成
【明報專訊】第四界別新增的「內地港人團體」分組界別獲分配27個選委會席位,由27個政府指定團體各提名一人擔任。根據政府公布的名單,當中11團體即近四成席位由中國香港(地區)商會及其分會提名,另有6個席位則由工聯會內地服務中心提名出任。特首林鄭月娥表示,所有新增指定團體要符合3個原則,包括與界別有密切聯繫、有代表性及體現愛國者治港。
林鄭:新指定團體需有代表性體現愛國者治港
林鄭月娥在簡介條例草案的記者會上稱,在揀選有資格提名的新團體時,考慮了共通原則,分別是要與界別有密切聯繫,例如某些聯會轄下有多個組織,散佈不同行業,持續運作相當長時間;要有代表性,可以從會員人數、舉辦的活動中看得出;以及體現愛國者治港。
梁振英林鄭任商會榮譽會長
翻查資料,中國香港(地區)商會於1993年經內地商務部批准,在民政部登記註冊並在北京按章程成立。該會由今年3月29日起執行的章程列明,商會是非盈利、非政治性的社會團體。商會網頁顯示,榮譽會長是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及特首林鄭月娥等,現任會長為北京睿思諾亞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資深顧問蕭惠君,她曾發表聲明「全力支持愛國者治港」。商會及旗下各省市的10個分會,可各提名一名選委,而至少廣西、四川及遼寧分會的會長都有內地公職,分別是欽州市政協潘家穰、四川省政協洪清農及瀋陽市政協常委張立。
在人大公布政改方案前,工聯會曾發聲要求增加勞工界在選委會中比例,但最終維持60席不變。條例草案點名的內地港人團體中,就包括工聯會在內地開設的所有諮詢服務中心或服務社,各服務中心分別設於深圳、廣州、東莞、中山、惠州及廈門。
工聯會內地中心佔6席
另10團體高層大多身兼政協
界別中其餘10個團體,絕大部分由在內地經商的港人組成,領導層幾乎全部身兼內地政協,其中惠州仲愷高新區港澳青年創新創業聯合會及在花港人聯誼會去年12月才成立。
(新選舉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