喊口號控發表煽動文字 快必還押 控方詳列叫「光復香港、五大訴求、黑警死全家」次數
【明報專訊】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快必)周日遭警方國安處拘捕,其後被控發表煽動文字、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等6罪,昨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控方在庭上表示,譚得志曾在街站發表「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反抗」等口號,認為有關口號引發針對政府或警隊的仇恨。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11月17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和預備轉介區域法院的文件,同時拒絕譚得志保釋,譚其間須還押候訊。
被告譚得志(48歲)原先已面對3項控罪,包括今年1月17日在大埔海濱公園露天劇場發表煽動文字、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的公眾遊行,以及同月19日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帶領人群以粗口辱罵附近警員。
新增6罪 國安處主管
至於新增的6項控罪,控罪書顯示案件主管為國家安全處高級督察梁凱期。譚得志被控於今年3月15日,以及7月4、8、9和19日,分別在牛頭角下h商場外、旺角西洋菜南街和亞皆老街一帶、港鐵黃大仙站A出口外、港鐵觀塘站A1出口外和裕民坊一帶,以及藍田啟田商場外,發表煽動文字。他同時被控於今年3月15日在牛頭角下h商場外,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
控方稱引發憎恨政府警隊
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表示,發表煽動文字罪涉及3個層面,包括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特區政府或激起對政府的叛離、引起本港居民之間的不滿或叛離,以及慫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他稱,被告擺設街站期間,曾發表「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解散警隊」及「黑警死全家」等口號,其中於7月4日曾提及「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達70次,認為被告蓄意鼓勵公眾叫喊上述口號,「明知不可為而為之」,引發針對政府和警隊的憎恨,以及貶損香港和中國政府。
根據控方的檢控文件,控方羅列譚得志由今年1月17日至8月23日,在各區擺設街站、舉行網台節目,甚至在獅子山遊覽期間提及口號的次數(見圖),當中「反抗」一詞亦被視為口號。控方又羅列出新增的6項控罪中包括譚在7月9日的觀塘街站曾帶領群眾叫喊口號,以及在3月15日的牛頭角街站中,斥政見不同的路人「睇路呀!返大陸啦!大陸喱!」等。
列街站網台行山發言
「反抗」同視為口號
控方又指出,譚得志在7月4日的旺角街站曾提及「我]掟汽油彈矕N成本好高啦,但我]做黈伬堀ㄜn小心灠捸A唔係話唔做啦,乜炡ㄜn做啦,和勇不分啦」,形容街站吸引約30人圍觀,認為譚當時主張以暴力或不法行為抵抗政府。
辯方質疑控罪違人權
辯方則表示,發表煽動文字罪屬回歸前的法例,而《基本法》第27條保障本港居民享有言論和發表意見的自由,質疑控罪「經不起人權方面的考驗」。
【案件編號:FLCC1466、1691、FLS5688-8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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