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營醫療投訴委會籌備中 病人組織憂未涵服務質素
【明報專訊】《私營醫療機構條例》於2018年11月30日刊憲,規管醫院、日間醫療中心、診所及衛生服務機構等私營醫療機構,並列明政府將成立「私營醫療機構投訴委員會」跟進對私營醫療機構的投訴,但該委員會至今未成立,職權亦未公布。衛生署稱正籌備委員會,料明年開始接收投訴。有關注病人權益組織憂委員會僅檢視有否違反條例,缺乏檢視服務質素。
2018年底刊憲 至今未成立
衛署稱下年可收投訴
衛生署發言人回覆,私營醫療機構投訴委員會的籌備工作正進行,明年開始收投訢,委員會將按《私營醫療機構條例》,對私營醫療機構的投訴事宜向衛生署長提建議,包括是否向有關的私營醫療機構採取規管行動,或將投訴轉介予相關規管機構跟進等,委員會亦會向有關私營醫療機構建議改善措施。?
關注病人權益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認為,若委員會僅檢視有否違反條例,缺乏檢視服務質素,將要求委員會積極處理不在條例規管範圍的私營醫療機構服務質素投訴,並監督機構落實有關改善措施,同時應參考醫管局公眾投訴委員會的做法,定期向公眾發布投訴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