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職司機稱續駕Uber 批政府不願順應潮流
【明報專訊】Uber於2014年登陸香港,由投資推廣署協助引入,該署於2015年在網頁標榜為「成功個案」,又推介Uber手機應用程式,但警方其後打擊「白牌車」服務,該署隨即移除介紹Uber網上內容,並指Uber「涉嫌在合法範圍外經營」。如今Uber司機非法載客取酬終極敗訴,有兼職司機稱會續駕Uber,但會小心一些,又批評政府不願順應潮流讓汽車共乘服務合法。
政府多次重申利用汽車非法載客取酬的行為違法,令Uber一直在灰色地帶經營。今年5月,Uber宣布有意將公司亞太區總部遷至香港,條件是港府將汽車共乘合法化,但至7月底Uber宣布暫緩計劃,短期內保留新加坡為亞太區總部,據了解是由於多年來港府一直拒與Uber會面探討本地立法規管汽車共乘方案。
Uber批欠明確法規 冀與政府會面商討
Uber發言人昨稱,本港一直對汽車共乘服務欠缺明確法規,加上昨日裁決影響逾1.4萬名Uber活躍司機,更影響數百萬使用Uber服務的港人,懇請政府與Uber會面,讓各界持份者能共同尋找妥善方案。Uber表示會繼續支持案中24名司機伙伴及其家人,助他們渡過難關。
運輸及房屋局稱,任何人或機構若安排私家車作出租或取酬載客,必須根據《道路交通條例》規定領有效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即屬違法,重申會繼續從多方面包括執法、宣傳及教育,打擊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行為。
自兩年前兼職駕駛Uber的黃先生說,美國、新加坡、澳洲等地均將共乘服務合法化,批評港府不願順應潮流。他稱對判決失望,但不影響他兼職駕駛Uber,「最多只會小心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