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未確定陳彥霖死因 不排除遇溺亡
【明報專訊】職業訓練局青年學院15歲女生陳彥霖去年9月浮屍油塘對開海面,死因庭昨展開第7日聆訊。負責解剖彥霖遺體的法醫作供稱,不能確定彥霖死因,不排除是遇溺身亡,又稱彥霖私處沒有受傷,但未能肯定她生前有否遭受性侵犯。陪審團在庭上表示,知專提供的閉路電視片段沒拍下彥霖失蹤當日接近10分鐘的行蹤,希望翻看相關片段,了解彥霖精神狀態;死因裁判官一度擔心審訊會沒完沒了,惟最終同意陪審團建議,要求警員向知專索取更多片段。
私處沒受傷 未能肯定曾否遭性侵
死者陳彥霖(終年15歲)於去年9月19日至22日之間去世。法醫李毓樺供稱,警方去年9月22日從水面撈起彥霖遺體,其時遺體身分不明,無家屬認領,法庭遂頒下解剖令,由他負責解剖屍體。他發現彥霖頭部無受傷、胸腔肋骨沒有骨折,肛門及生殖器官等部位都沒有傷痕。
法醫稱身上不見致命傷勢
稱諳水性者少入水自殺
李稱,彥霖身上不見致命傷勢,他無法得知彥霖何時何地下水,亦不知她為何全裸,僅憑排除法作診斷(diagnosis by exclusion),推論死於遇溺;死亡時間為去年9月19日、即彥霖失蹤當日的24小時內。裁判官提及彥霖本身熟水性,李表示在其解剖經驗之中「識游水而入水自殺的人不多」。
專家證人質疑無驗體內矽藻
法醫:港水域無藻類 一向不驗
代表醫管局的大律師稱本案專家證人、港大病理學系副教授馬宣立在報告中表明不同意李的看法,引述馬撰寫的報告指出,如果彥霖下水前可自行呼吸,理應會吸入藻類。被問到為何沒有化驗彥霖腎臟及骨髓內的矽藻,李表示香港的水質污染嚴重,導致水域「無藻類」,法醫部門一向不用此方法驗屍。
死因研訊主任表示,馬宣立在報告提及遇溺者的左右胸腔液體份量應該相若,但彥霖兩邊胸腔內的液體相差500毫升。李表示,兩邊胸腔的腐爛速度可能不同,因此形成差距。
失蹤當日遺青協傳單
職員:非跟進個案
庭上早前披露,彥霖失蹤當日在知專遺下一張寫有「唔好貪得意,大麻咪亂試」的香港青年協會單張,有陪審員懷疑彥霖有意前往日出康城的青協青年空間。死因庭昨午重召東區重案組警員李豪傑作供,李稱早前向青協職員查詢,職員透露一年前向公眾派發該大麻單張,但確認彥霖非青協會員,亦非青協跟進的夜青個案。
另外,彥霖母親何姵誼早前出庭作供。化驗師衛永剛分別從彥霖的肝臟組織及何姵誼的口腔拭子抽取DNA,鑑定結果顯示兩人很大機會是母女關係。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CCDI870/19】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