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台灣國辦公室主任陳峻涵去年10月25日前往中正紀念堂,對蔣介石銅像潑紅墨水,警方依文化資產保護法、毀損等罪將他送辦,台北地檢署4日偵結,認為陳男只潑到銅像腳邊及旁邊地台,加上可清洗回復原狀,認為罪嫌不足,將陳男不起訴。 警方調查,陳男已有多次到中正紀念堂朝蔣介石銅像鬧事的紀錄,他去年10月25日光復節紀念日時,用塑膠袋裝紅墨水,趁衛兵交接時丟擲蔣介石銅像。警方依文化資產保護法、毀損等罪將陳男移送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訊後諭令陳男以3萬元交保。北檢今不起訴陳男。 另陳男去年12月10日帶2袋紅墨水跑到中正紀念堂,向蔣介石銅像丟擲,由於塑膠袋沒有爆裂,「潑墨」失敗。陳男被逮後,警方依違反社維法送辦。台北地院簡易庭日前已裁罰陳男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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