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3月1日起,《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將在內地開始實行。規定明確,網絡信息內容服務使用者和生產者、平台,不得開展網絡暴力、人肉搜索、深度偽造、流量造假、操縱帳號等違法活動。此外,網絡內容生產者應防範和抵制製作、複製、發佈含有使用誇張標題、內容與標題嚴重不符和炒作緋聞、醜聞、劣跡等不良信息等。 去年12月,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網信辦)發布了《規定》,並表示《規定》旨在營造良好網路生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 《規定》提出,鼓勵網絡信息內容生產者製作、複製、發佈含有「宣傳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準確生動解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理論、制度、文化」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宣傳優秀道德文化和時代精神,充分展現中華民族昂揚向上精神風貌」等內容的正能量信息。 網絡信息內容生產者不得製作、複製、發佈含有「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和「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等內容的違法信息,應當採取措施,防範和抵制製作、複製、發佈含有「使用誇張標題,內容與標題嚴重不符」和「炒作緋聞、醜聞、劣跡」等內容的不良信息。 《規定》強調,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台應當履行信息內容管理主體責任,加強本平台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培育積極健康、向上向善的網絡文化。 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台應當建立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機制,制定本平台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細則,健全用戶註冊、帳號管理、信息發佈審核、跟帖評論審核、版面頁面生態管理、即時巡查、應急處置和網絡謠言、黑色產業鏈信息處置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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