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女子3個月前第一次買屋,她在奧沙華市購買一物業﹐房產過戶交接後,卻收到逾3000元的欠水費賬單。 去年11月購買此處房產的女子Jennifer Aquino(圖) 說﹐「這是我第一次買房﹐所以非常小心﹐沒想到還是遇到問題。這張3282元簽費單是前一個業主留下的﹐我剛搬進來﹐不可能花費這麼高水費。」 杜蘭區市政一名發言人表示:「我們收繳住戶的用水和垃圾處理費是跟物業綁定﹐不管業主是否變更。如果一處物業有水電煤氣等欠費賬單﹐我們不會因為物業易主而取消﹐欠費將自動轉到購買物業的新主人﹐因為賬單系統不能計算哪些費用屬於前業主﹐哪些屬於新業主。」 有人建議Jennifer Aquino使用「房屋交割保險」(title insurance)﹐即先支付所欠的水費單﹐然後申請這個保險賠償﹐但遭到她的拒絕。 Jennifer Aquino說﹐「不管政府什麼政策﹐這筆水費確實不是我消費的﹐我沒理由支付。我已經委託我的律師聯繫前業主協商解決。我認為政府應該有所作為。」最終物業前業主同意全部支付這筆欠款﹐Jennifer Aquino現在可以安心居住在自己的新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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