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多倫多公車局向逃票的乘客處以235元至425元的高額罰款,金額之高位居加拿大主要城市之首,因而招徠罰款金額過高的批評。多倫多公車局說,徵收高額罰款是必要的,因為公車局嚴重依賴於車票的收入。
據統計,多倫多公車局在2019年因乘客逃票而損失的收入估計高達7,030萬元。公車局發言人格林(Stuart Green)說:「他們這樣做幾乎摧毀整個系統。」
公車局向逃票的乘客徵收的罰金介乎235元至425元之間,罰款金額之高相當於渥太華或大溫哥華地區的3倍。相比之下,渥太華公車局和卡加利公車局向逃票的乘客徵收的罰款金額是150元﹔大溫哥華地區的公車局的罰金則是173元。
多倫多市長莊德利贊同高額罰款,他說,很多逃票的乘客是故意欺騙公車系統,「一些逃票的人這樣做是因為他們處於財政困境,但很多人並非如此,他們逃票只因他們認為可以這樣做。」
不過,當谷北選區的市議員、公車局委員會的成員高雪莉(Shelley Carroll)認為,與市府徵收的其他罰款相比,公車局向逃票的乘客徵收的罰款金額是不相稱的。
她說:「與泊車罰款相比,這真的是太多了。為什麼某人將一輛汽車停泊在錯誤的地方被罰款30元,但未付車費、從公車的後門下車的乘客卻被罰款400元?」
她還指出,公車局因乘客逃票而導致的收入損失加劇,說明了公車局徵收高昂的罰款並不奏效,未能鼓勵乘客付費乘車。
根據公車局估算,乘客在搭乘街車時逃票的比例最高,達15.9%,乘客在搭乘巴士和地鐵時逃票的比例分別是6.3%和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