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洪湖市一藥房將進價0.6元(人民幣,下同)的口罩以售價1元出售,遭當地市場監督管理局以涉「哄抬口罩價格」為由罰款4萬餘元。當地市委宣傳部昨日稱,1月28日接到投訴,經查藥房銷售即棄口罩38,000個,購銷差價額高過規定的15%標準,涉嫌哄抬價格,決定沒收藥房違法所得14,210元,罰款42,630元。 該藥房一名工作人員向《新京報》證實,藥房被人舉報後遭罰,並表示「加上人工費,銷售實際上是虧本的」。消息引發民眾不滿,認為當局「一刀切」、矯枉過正,「賣1塊被罰,賣20塊沒人管」。對此, 澎湃新聞引述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長王敬波表示,這種處罰屬於執法過度。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