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寧市通城縣法院,周五(7日)公開宣判全省首宗涉及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犯罪案件,兩名男子乘坐電單車,搶奪上班途中的防疫人員的肩包。該兩名男子犯搶劫罪,一審被重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3000元(人民幣.下同)。 案情指,當時該兩名男子乘坐電單車,搶奪上班途中的防疫人員的肩包,並致對方鼻樑骨折。經警方摸排蹲守,兩名男子在上月30日被抓獲歸案,其後就迅速在2月3日被檢察院作出批捕決定,繼而法院在周五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 值得一提是,國家衛生健康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同日有聯合印發相關通知,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間保障醫務人員安全,表明要從嚴懲處,「符合判處重刑至死刑條件的,堅決依法判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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