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官網發佈最新消息,同意廣州市第八人民醫院申報的透解祛瘟顆粒(曾用名「肺炎1號方」)用於全省30家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定點救治醫院臨床使用。非定點醫院申請調劑使用,將由省藥監局予以優先審批。
省藥監局、衛健委和中醫藥局聯合發佈的這份通知指出,疫情期間,允許廣東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定點救治醫院,根據臨H需要直接調劑使用透解祛瘟顆粒,無需向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出調劑申請;非定點醫院申請調劑使用透解祛瘟顆粒的,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予以優先審批。
此外,獲調劑的醫療機構可直接向該製劑受託生產企業廣東一方製藥有限公司申請提供配送。
50例確診病人臨H應用後
體溫恢復正常
透解祛瘟顆粒(曾用名:「肺炎1號方」顆粒)是廣州市第八人民醫院中醫科譚行華主任中醫師臨H經驗方,他在溫病學說理論指導下,擬定治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中醫治則為「清熱解毒、疏風透表、益氣養陰」。
據稱,臨H應用「肺炎1號方」治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輕症)確診病人50例,經1周臨H觀察全部患者體溫恢復正常,50%患者咳嗽症狀消失,52.4%咽痛症狀消失,69.6%乏力症狀消失,無一例患者轉重症。
2月3日,廣東省中醫藥局、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對廣州市第八人民醫院「肺炎1號方」顆粒醫療機構製劑應急審批及臨H應用進行聯合專家論證會。經論證,基於「肺炎1號方」顆粒具有改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輕症)臨H症狀和可能減少重型肺炎發生趨勢的療效,同意「肺炎1號方」顆粒按照廣東省醫療機構傳統中藥製劑提出備案申請,並納入應急審批程式准予附條件備案。該製劑正式名稱為「透解祛瘟顆粒」。
不可當作預防方使用
據悉,「肺炎1號方」共涉及16味中藥,產品製作週期約為一周。廣東一方製藥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魏梅透露,一方製藥會根據市場需要全力保證產能供應。
「肺炎1號方」是廣東省藥監局應急特批的醫院製劑,暫不能用於其他地區。廣州市第八人民醫院中醫科主任譚行華強調,該方僅限於治療輕症確診病人和疑似病人,不可當作預防方使用。廣州已組織廣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廣東省中醫院、廣州市中醫院等醫院協同攻關,未來爭取摸索出針對重症患者的「肺炎方」。
上述通知也提到,調劑使用該製劑的醫療機構如在使用過程中出現不良反應的,應同時報送省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及廣州市第八人民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