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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昨日上午表決通過《關於全力做好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定》,訂立單位和個人違反法律法規和《決定》的各類法律責任;任何人若有隱瞞病史、重點地區旅行史、與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觸史、逃避隔離醫學觀察等行為,除依法嚴格追究相關法律責任外,有關部門可將其失信信息歸集到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並採取懲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