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去年承認協助中國籍人士偷渡入加拿大的列治文華裔男子,被判刑3年半和罰款17.5萬。法庭文件指男子參與運人蛇入加國已10年,每年平均協助10至15人入境。
62歲江姓被告(Michael Kong,譯音)周五於列治文的法庭被判入獄42個月(3年半),扣除候審期間被扣留的時間後,只需繼續被囚17個月。他亦被判罰款17.5萬元。
案情指,江被拘捕時,警方在江的家中已檢走17.5萬元,而該筆款項將會被充公。
被控帶數以十計的中國籍人士非法進入加拿大,案情指,該批中國公民於2014年至2015年10月期間經和平拱門關卡(Peace Arch Crossing)的公園偷渡入加國,江在該段時期一共協助34名人入境。
和平拱門約100年前建成,象徵加美兩國的友誼,公園旁為加美關卡,但公園某些位置跨越邊界但沒有欄柵。
控方指出,該批非法入境者當中,部分是兒童,他們持美國簽證先抵步美國,然後經公園沒有欄柵的部分走入卑詩境內,然後再協助非法入境者飛往多倫多,那些入境者並在當地申請難民保護。
江最初不認罪,但後來承認他在偷渡中的角色。他承認4項違反《移民及難民保護法》下的人口販運罪。
法庭文件中包括江向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調查員所作之證供,他承諾幫助不少人非法入境加國,「他販運入境者的活動集中在和平拱門公園,他參與販運入境者的活動已大約10年,平均每年偷運約10至15年由美國入加拿大。」
檢控曾要求判被告入獄6年,辯方建議判兩至3年。
法官宣讀刑期時提及江量刑因素,包括考慮到被告妻子在其被囚期間去世和江認罪。江曾向法指他認為自己要對妻子的離世負責,因為他被拘留而未能夠照顧患病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