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位中國籍女士在阿爾伯達省投資60萬元之後,隨即申請要成為投資項目的首席財務官,而這位女士的丈夫也想在加拿大拿到工簽。但那位女士的申請被駁回,她丈夫的申請自然也無法繼續。但那位先生並不服氣還提出上訴,但被受理的法官三言兩語就駁回了。 L先生一家三口都是中國公民,目前居住在香港地區。L太太在加拿大阿爾伯達省的一家住宅建築公司Alberta Ltd.投資了60萬元,成為該公司的大股東。她於是提出申請工簽,要以該公司首席財務官的身分在加拿大工作。而L太太的先生和女兒,也要以家屬的身分來到加拿大。 L於是也向加拿大移民部申請一份工簽,以便當他以家屬身分來到加拿大後﹐也可合法地找工作。 2018年5月,L太太首次申請工簽,需要提供學士學位證明及其他文件,證明她的英語語言能力和書面技能。但她的申請在8月3日被拒,理由是證據和文件不足。在8月22日,她又再提交一份申請,但還是被拒。 到了12月19日,L和太太都收到加拿大政府的回信,申請都被拒絕。受理的官員指出,L太太無法證明,她充分滿足了其預期工作的工作要求。 既然L太太的申請已被駁回,則L先生的申請當然也不能再繼續,法官毫不猶豫地駁回了他的申請。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