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17年涉488萬 公僕偕夫騙租津 分囚22及25月
【明報專訊】目前已離職的房屋署女產業測量師涉串謀丈夫,隱瞞男方獲僱主提供房屋津貼,欺詐政府批核女方自行租屋津貼逾17年,涉款近488萬元,夫婦同遭廉政公署起訴。夫婦早前經區域法院審訊後,同被裁定一項欺詐罪成,法官昨判刑時斥兩人貪婪心態「泥足深陷」及「難以自拔」,女方行為更打擊公務員聲譽,判女方監禁22個月,男方監禁25個月。
連利息須還800萬
失退休金 扣長俸至2031
被告為房屋署前產業測量師黃淑珍(60歲),以及其丈夫、永安電腦系統有限公司前部門經理陸棟才(58歲)。庭上資料顯示,庫務署早前開始向女被告追討自1995年起獲批的租津及利息,總數逾800萬元,包括涉案的488萬元,扣除她的一筆過退休金及每月長俸,現時尚欠200萬至300萬元利息,日後繼續扣除女方的每月3萬多元長俸,預計2031年還清欠款。
辯方求情稱,女被告任公務員長達39年,扣除其退休金和長俸以還款,對她造成沉重打擊,定罪後她聲譽掃地,令公務員生涯「付諸流水」,亦打亂剛畢業女兒的進修計劃,望法庭輕判。辯方又稱,男被告事後情緒低落,現有悔意,控方已凍結夫妻聯名物業,價值估計480萬元以上,足夠還款,望法庭接納為減刑因素。
官斥貪婪 沒主動還錢
法官游德康判刑時稱,兩名被告犯案歷時17年,女方申請房津多達9次,男方大可終止收取僱主提供的房屋津貼,或女方停止申請公務員租津,明顯是兩人因貪婪心態「泥足深陷」及「難以自拔」,才繼續犯案,必須為自己行為負責。游官斥責女被告打擊公務員聲譽,更影響其他合資格申請租津者,必然判監。
游官續說,兩人均不是主動願意還款或有具體還款計劃,故不會就還款減刑,而兩人鋌而走險犯案,應知悉東窗事發須承受牢獄之苦,現時才考慮女兒的發展或福祉,屬「為時已晚」。
游官念及女方對社會有貢獻、失去巨額退休金,酌量減刑,判她監禁22個月,男方則判囚25個月。案件另排期3月12日再訊,讓雙方就充公令陳辭。
控方案情透露,黃在1995年開始向政府申領自行租屋津貼,但不得享用雙重房屋福利,她於2000年在聲明書訛稱陸棟才沒有領取任何房屋津貼。其後,黃於2000年3月至2017年7月期間獲批房津9次,總值逾488萬元,事實上陸棟才自1989年起從永安電腦領取房屋福利。
【案件編號:DCCC 6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