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相關議題:全球人權發展
1948年12月10日,聯合國公布《世界人權宣言》,確立生而為人的基本權利。為紀念《世界人權宣言》,聯合國於1950年訂定每年12月10日為「國際人權日」。人人生而自由、平等,都應享有《世界人權宣言》所載的一切權利和自由。時至今日,「人權」已成為普世價值。
■認為《世界人權宣言》有確立以下的人權項目(見表)
■國家中人人享有一樣的基本人權?(圖)
■法律保障人權對你人生的影響(部分國家)(圖)
(註:於2018年5至6月分別訪問28個國家約500至1000名16至64歲者(加拿大及美國的受訪者為18至64歲);數字四捨五入)
(資料來源:Human Rights in 2018,市場研究集團益普索(Ipsos),2018.07.26)
◆解讀
?調查列舉23項《世界人權宣言》確立的人權項目,惟只有6項獲半數或以上受訪者認識,當中最廣受認知的是言論自由(58%)、思想及宗教自由(55%),而自由權(right to liberty)、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生存權各有52%認知度
?調查結果顯示,有43%受訪世界公民(global citizen)認為在其國家中人人都享有同等的基本人權,兩成人無意見,但有33%受訪者不同意。有趣的是,中國及德國各有63%受訪者認同該國每人都享有一樣的基本人權,比例為調查國家中最高,較整體數字高出20個百分點。相反,南非(25%)及意大利(28%)各只有逾兩成受訪者認同該國人人享有同等的基本人權,而南非更有56%受訪者不同意該國每人享有同等的基本人權
?少數受訪者誤以為聯合國有確立部分人權項目,包括女性墮胎權利(17%)、透過最低稅率盡量保存最多收入的權利(13%)、終結生命權利(10%)、公司享有以最少規例營運的權利(7%)、配備武器的權利(6%),顯示全球公民對人權的認知及了解不足
?調查顯示,53%整體受訪者認為在法律保障人權下,能為人生帶來正面影響,首5個相關比率最高的國家是韓國(75%)、中國(70%)、土耳其(69%)、印度(69%)及哥倫比亞(69%)。整體而言,有31%受訪者認為有法律保障人權並無帶來不同,認為「無分別」的比率最高為日本(54%),其次為塞爾維亞(50%)、意大利(48%)及德國(45%)
■思考問題
1. 你認為有哪些因素影響世界各國人民對人權的認知和了解?
2. 「在全球化下,社交媒體的資訊傳播比立法更有效提升青少年對人權的認識。」你同意嗎?解釋你的答案。
文:蔡嘉嘉老師
[通通識 第62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