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近期涉及示威的襲警或阻差辦公案,律政司相繼在控罪書上把涉及警員匿名。一名大學生涉於今年10月在旺角襲警,昨再提堂時控方本應將警員匿名理據交予辯方,惟卻未能提供,遭裁判官追問「有何困難」。控方回應稱要考慮整體警員憂慮,「會一次過(向法庭申請)安排全港案件以匿名處理」,需較多時間預備。 控方:考慮整體警員憂慮 一次過向法庭申請 被告謝煒洛(21歲)報稱為學生,被控襲警和管有攻擊性武器,指稱他今年10月20日於亞皆老街及旺角道之間的塘尾道襲擊警長X,及管有兩塊磚頭。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7日再訊,讓控方索取法律意見。 涉案警員早前於控罪書被匿名,裁判官下令控方於昨日再提堂前,將匿名的理據交予辯方,惟控方未能提供理據。裁判官追問:「將原因整理畀佢](辯方)之嘛,有咩困難?」控方一度支吾以對,其後稱「會一次過安排全港案件以此形式處理」,又說須考慮整體警員憂慮,而非獨立警員,故需較多時間。 裁判官多次追問匿名原因,控方稱因警員被「起底」,須顧及警員及其家人資料被公開後的人身安全問題。控方稱會準備私隱被披露的案例和資料,明年1月24日前向法庭申請。 就警員被匿名一事,律政司回覆本報查詢表示,由於控辯雙方會就此向法庭陳辭,故不適宜評論。 【案件編號:KCCC2598/19】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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