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遼寧省瀋陽市中級法院昨日判決國家發改委原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努爾·白克力受賄罪成立,判處終身監禁,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受賄犯罪所得予以追繳上繳國庫。努爾·白克力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法院審理查明,1998年至2018年共20年間,白克力利用擔任烏魯木齊市長,新疆副書記,新疆自治區主席,發改委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局長等職務便利或職權,非法收受財物共計7910萬元人民幣。 法院認為,努爾.白克力的行為構成受賄罪,數額特別巨大,應依法懲處。鑒於努爾.白克力到案後能主動交代監察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悔罪,積極退贓且涉案贓款贓物已大部分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公開資料顯示,努爾.白克力,1961年8月出生,維吾爾族,新疆博樂人,1982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努爾.白克力於去年9月被查,今年3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之後被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決定逮捕、遼寧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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