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示威者於兩周前發起「三罷」行動,13日凌晨時分銅鑼灣堵路,有巿民被誤會為便裝警員,遭示威者「私了」,事後兩名青年被控以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名,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兩人暫毋須答辯,保釋候訊。兩名青年事後由事主認出,其中一人為事主中學同學。 兩名被告依次為報稱學生的王家俊(22歲)和酒吧侍應李樂恆(19歲),他們各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指稱他們於11月13日在銅鑼灣金百利商場地下襲擊男子X,對X造成身體傷害。 據悉,當日凌晨,X遭途人懷疑為便裝警員而引起爭執,隨後10多人上前用腳踢及用雨傘襲擊X,部分人有蒙面。X其後認出兩名被告與事件有關,其中次被告為X的中學同學。X有瘀傷和紅腫,現時正在康復,X亦擔心被認出。 官:蒙面點認到? 控方:雙方曾說話 對於案發時施襲者蒙面,裁判官林子勤質疑:「蒙面點認到﹙兩被告﹚?」控方指出,襲擊前有對峙和對話;裁判官再追問,「(事主)認到(兩被告)對話定襲擊?」控方說:「認到(兩被告)有對話和襲擊」。 林官下令案件押後至1月9日再訊,讓警方進一步蒐證,包括翻看逾50段閉路電視片段和新聞片段,另尋找目擊證人。另兩被告獲准以現金2000元保釋,其間不得離港和接觸控方證人。 【案件編號:ESCC2634/19】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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