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公務員事務局長羅智光(圖)昨日表示,正就是否要求公務員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政府做研究,內容包括如要實行時,用什麼方式宣誓;是要新入職還是某職系員工先行;用行政指令還是法例方式推行;以及違反誓言的處理方法。他說目標是明年暑假前有結果。有公務員工會質疑有關做法「多餘」、只屬形式及姿態;有學者質疑是否要以此「DQ」公務員。
投訴涉43公僕 「停職極少數」
此外,羅智光回應書面提問時,提及6月至今收到指稱有公務員參與非法集結或暴力活動,或公開發表詆譭一國兩制言論投訴,共涉及43名公務員,已按機制轉交所屬部門跟進。若公務員被調查是否有嚴重不當行為或干犯刑事罪行,或展開紀律、司法程序時,會將有關公務員停職,「現時遭茈O停職的人只屬極少數」。
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月初通過議案,促請特首林鄭月娥發布行政命令,要求所有公務員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政府。羅智光昨稱已茪漎膍s有關議題。多名建制派昨日在立法會要求羅智光交代進展。新民黨容海恩代主席葉劉淑儀提問,特首會否制訂政策、發布行政命令,要求所有公務員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羅智光回應時提及,現行《宣誓及聲明條例》,特首、主要官員、司法人員等須在獲委任後誓言,當中不包括公務員,亦與基本法104條相符;並稱已研究有關議題,考慮因素包括行政安排抑或修例要求宣誓、宣誓適用對象為所有公務員抑或特定職系、什麼行為構成違反宣誓誓言,以及若拒宣誓後果是什麼。
協會:簽聘任書已表確認遵守則
高級公務員協會主席李方}表示,《公務員守則》已要求公務員對政府忠誠、保持政治中立,公務員簽署聘任書代表確認遵守有關細則,認為毋須額外向政府宣誓。他並稱宣誓內容、方式、適用對象及如何執行,都會影響士氣,要求盡早諮詢員方代表,未得到共識前不應強推。
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稱,公務員反對聲音多於支持,現時合約上已有類似條款,再做宣誓是「多餘」、只屬形式及姿態。他憂慮若政府要求宣誓,未來高材生未必加入政府,又質疑是否要將基層公務員亦牽涉在內,「未來清潔工人、斟茶遞水都要舉手(宣誓),有什麼意思?」
馬嶽質疑DQ 張達明:難證發假誓
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副教授馬嶽稱,現時未有具體內容,若只是形式上要求讀誓辭,相信影響不大,但若之後有查核是否真正尊重、遵守基本法,「是否代表可以DQ公務員、不信你真誠?」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說,法律上難以證明「發假誓」,因要推斷宣誓一刻該人明知不擁護基本法仍宣誓,「刑事法下很難證明」,故認為有關政策後果並非法律問題,而是政治上會否解僱有關員工。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