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網媒Hong Kong Free Press(HKFP)自由攝影記者May James,上月27日在旺角採訪衝突期間要求警員出示委任證,被警方以阻差辦公為由拘捕,通宵拘留後獲准保釋。協助她的韋智達律師行(Vidler & Co. Solicitors)昨在facebook表示,警方於本月22日無條件釋放May,但沒有向May致歉,稱May保留追究警方的權利。 促警展證件被捕 指警未道歉 韋智達律師行昨在facebook交代May上月被捕後最新情G,稱她當日與另一新聞工作者採訪期間,因戴上防毒面罩,被防暴警要求她除下面罩及展示記者證,當時該警員戴上面具,身上沒任何辨識警員身分的標籤,May遂要求該警員先出示委任證她才展示記者證,惟該警員拒絕,並以執行職務為由再次要求May展示記者證。May遵從,及後一群蒙面防暴警員到場,再次要求May出示身分證,May多次要求警員出示委任證,警方終以阻差辦公、拒捕等理由拘捕,並拘留9小時至翌日(10月28日)早上獲准保釋。其時《禁蒙面法》仍生效。 韋智達律師行表示,May於11月22日向警署報到時「踢保」,拒絕承認任何罪名,獲警方無條件釋放;並稱警方未有就拘捕和扣留一事向May道歉,她會保留向警方提出民事訴訟的權利。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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