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七旬男司機昨早駕駛七人車,至柴灣金源里時懷疑暈倒,車輛失控直撞向分隔馬路及行人路的鐵欄,司機陷入昏迷,送院搶救後不治,暫不排除他身體毛病引致意外。本港法例規定,年屆70者在申領或續領駕駛執照時,須持有註冊醫生發出的體格證明書。 七人車司機71歲,姓林,被發現時已昏迷,由接報到場救護員即場為他急救,再由救護車送東區醫院,惟搶救後不治,死因有待調查。約10名親友接到通知後紛紛趕到醫院了解情G,眾人驚聞噩耗神情哀傷。 事發於昨早8時許,該輛銀色七人車撞向柴灣道350號樂軒臺對出一段鐵欄,欄杆輕微傾斜,車輛輕微損牷A林被發現昏迷車廂,途人見狀遂報案求助。警方接報到場臨時封鎖涉事行車線,初步相信七人車在金源里駛出,經過柴灣道來回6條行車線,再輕微撞向樂軒臺對出欄杆,暫將案件列作交通意外無人受傷及有人暈倒案件處理。意外原因有待警方調查,不排除林駕車時暈倒,車輛失控撞欄。 根據《道路交通(駕駛執照)規例》,年滿70歲或以上人士在申領或續領駕駛執照時,須持有註冊醫生發出的體格證明書。運輸署會根據申請人的身體狀G,決定其續牌年限,一般為1至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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