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本月11日被交通警以實彈擊傷的周柏均涉嫌「企圖搶槍」被警方拘捕,其代表律師鄭家富說周暫未錄口供,保釋紙上無寫罪名,警方曾口頭說他涉嫌非法集結。警務處長鄧炳強早前曾說:「拉佢鶢閰埰\釂A洁A係咪代表就係犯鶩茠k呢?當然唔係。」 代表律師:頂尖資深大狀團辯護到底 鄭家富說,周同學正在保釋,暫仍未錄口供,其保釋紙上無寫其罪名,罪名至今仍不清晰,案件亦未提堂。鄭說,保釋紙無提罪名的情G罕見,但近來出現不少同類情G,認為反映警方在此階段辦事相當倉卒。鄭續稱,會在周同學身體狀G適合,以及情緒安穩後再決定下一步行動,現已組成「頂尖資深大律師團」,會為周同學辯護到底。 警方昨回覆本報稱,於11月13日已公布周同學涉嫌「企圖搶槍」被捕,現時他正在保釋,12月下旬須返警署報到;而當日同地點另一名19歲姓胡男子則涉嫌非法集結、企圖搶槍、協助罪犯及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共4項罪名被捕。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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