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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本港的尼泊爾網媒拍攝到有示威者周一在油麻地碧街被制服後,警員用警棍向他的小腿及膝部關節位置用力打了7棍,該警員其後被同袍拉開。(HKNepal.com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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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警涉制服示威者後打腿7棍

【明報專訊】周一(18日)晚上大批巿民到油麻地及佐敦一帶集結,冀支援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數以百計人被捕。有網上片段清楚顯示,有警員在油麻地對已被制服的示威者腿部用警棍打了7棍,最終由同僚上前阻止,該警員才停手。至本報截稿前,警方對涉打人警員會否被調查、停職,未有回應。民權觀察形容該警員明顯是不人道使用過量武力,已達到非法程度,促警方將涉事警員停職及檢控。有律師建議受害人循刑事及民事兩方面追究。

民權監察:達非法武力程度

近日網上流傳多條有關警察毆打及拖行示威者的片段,當中一條攝於油麻地,片段清楚顯示有兩名警員制服一名伏在地上的示威者後,另一名警員衝前,以警棍用力向該示威者的小腿及膝部關節位置打了7棍,其間一名警員伸手阻止,打人的警員仍沒停手,至另一警員上前阻擋,該打人的警員才停手並走開。

民權觀察發言人王浩賢形容,片段中打人的警員明顯不人道地使用過量武力,達到非法程度。他以2014年七警案為例,若制服示威者後仍用更多武力,警員即要負上法律責任,警方應主動調查該名打人的警員,並將他停職及檢控。人權監察副主席、律師莊耀洸稱,片段中打人的警察使用過量武力,已屬明顯違法,受害人可以警員「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罪名循民事索償,同時以「傷人罪」作刑事追究。他認為受害人或憂被針對,未敢即時興訟,但他認為該名打人的警察對市民及社會構成威脅,警方應立刻將他調離前線或停職。

救護員可不戴名牌 消防處:憂起底

另外,片段中顯示大量警察沒有按要求以「藍卡」展示行動呼號,莊認為警方應有方法識別打人的警員,而近月多個國際人權組織已指出警察濫暴,反映警暴非個別例子,政府應予以糾正。

警務處長鄧炳強昨被問及前線警員沒有展示或遮蓋行動呼號時回應稱,行動呼號未完全推出,目標是確保警員可被辨認。

另外,消防處昨發出通告,稱救護人員在執行行動職務時毋須戴名牌,直至另行通知。處方解釋,新措施是因應消防處救護員會的代表向管方表達憂慮,有鑑於近月「起底」及網絡欺凌情G不斷增加,員工及其家屬均對執勤時展示個人名字有擔憂。處方指出,若救護人員沒有上述擔憂,可選擇繼續戴名牌。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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