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防暴警昨凌晨衝入將軍澳廣明苑範圍搜查期間,多次向有蓋行人路發射催淚彈,人權組織批評警方向民居發射催淚彈做法不合理,影響無辜住戶。 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表示,催淚彈的用意是驅散有暴力行為的非法集會群眾,「但居民在住宅範圍不會構成非法集會」。他說使用催淚彈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是會否令無辜者受影響,而催淚煙會在大範圍飄散,「是無差別攻擊」,在屋苑發射必然會影響無辜住戶。至於警方曾表示希望市民體諒,王認為警方有不同執法及驅散方式,例如直接拘捕,使用催淚彈是可避免的。 法團促離開 警罵「做夠戲未」 廣明苑業主立案法團秘書黎女士表示,昨日凌晨1時許從街坊群組得知防暴警進入屋苑範圍,並不斷施放催淚彈,她隨即聯同兩名法團委員下樓了解,抵達地下即發現屋苑煙霧瀰漫。黎形容警方凌晨頻放催淚彈有如「放題」,與委員立即要求警方離開,當時警方一度包圍他們,又以粗言喝罵她「做夠戲未呀?」擾攘一輪後警方撤退。 黎說較早前將軍澳爆發衝突期間,亦曾有防暴警企圖進入屋苑範圍,當時法團主席曾與警員商討,最後警員沒進入或施放催淚彈,惟昨日主席出外公幹,保護屋苑的責任落在她身上,有責任到場處理。 她說當時「電光火石間,諗唔到咁多洁v,而法團早前已有共識,並曾徵詢律師意見,故不擔心被警方「秋後算帳」;法團暫未有計劃申請禁制令禁止警方進入屋苑。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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