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浙江理工大學一名副教授不滿杭州野生動物世界要求以人臉識別方式驗票,以被強制蒐集臉部生物信息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為由,將園方告上法庭。 有律師認為該案有助社會反思生物信息蒐集的「邊界」。 據《錢江晚報》報道,浙江理工大學特聘副教授郭兵今年4月以1360元(人民幣,下同)買一張雙人年卡,當時被告知驗證年卡及指紋即可在有效期內入園。上月17日,園方稱年卡系統升級為人臉識別,要求用戶盡快接受臉部信息蒐集。 郭兵明確表示不同意蒐集臉部信息,獲回覆稱那是年卡可繼續使用的唯一途徑。郭遂要求退卡,但園方表示需按入園次數扣除相應費用;由於年卡已使用5次,若依每次220元的門票價格計算,甚至還需「倒貼」。郭其後以園方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將之告上法庭。 律師:案件助為生物信息蒐集劃界 專注於網絡法的浙江墾丁律師事務所主任張延來律師認為,個人信息蒐集有「合法、正當、必要」3原則,該案有助於社會和職能部門反思現時未有嚴格規定的生物信息蒐集的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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