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台北市警察局長陳嘉昌說要落實北市遊行禁蒙面惹議。警政署長陳家欽昨日說,集會遊行法雖有相關規定,僅針對少數和威脅公安者。市長柯文哲昨日受訪時為陳嘉昌護航,認為應依法行政,不要讓台北市警察為難。北市警局也說,會依法和警署規範落實執行。 警政署長: 威脅公共安全者 才會限制 《聯合報》報道,香港引用「緊急法」訂定「禁蒙面法」並於上周六起生效,台北市議員陳建銘同日在議會上質詢問到台灣相關規定,台北市警察局長陳嘉昌回答稱,台灣現行集會遊行法第14條規定,對於妨害身分辨識有限制,且坦言過去都沒有落實去執行,未來會落實執行。 陳家欽昨晨參加「愛在每一個角落.慈善園遊會」活動,傳媒會前詢問如何看北市擬落實遊行禁蒙面一事,他表示法規對人民或團體申請集會遊行很少做限制,雖然集遊法第14條有相關規定,但僅針對少數個案或有情資狀G者,以及對威脅公共安全者才會限制施行,並非普遍性的,「或許陳嘉昌的論述讓大家有所誤解」。 台北市警察局也發布新聞稿稱,集遊法第14條第6款規範妨害身分辨識之化裝事項,授權警察機關審核集會遊行申請時,若考量因戴面具、化裝而有影響集會遊行安全之虞,可在核准公文加註限制內容。 市警局表示,為防範上述類似事件,未來執行限制蒙面者參與集會遊行活動有啟動機制,警方一旦發現有蒙面人影響活動,會告知活動主辦單位和主持人,經主辦單位宣稱不歡迎蒙面者在集會遊行活動中,且由其糾察員勸離不聽、並請求協助時,警方才會介入,而非全面禁止。 「先由糾察員勸離 警不主動介入」 柯文哲昨日受訪時指出,他是主張依法行政的人。 據ETtoday新聞雲報道,柯強調,對蒙面遊行「我的態度是這樣,不然就警政署你講嘛,我的態度是應該要依法行政,如果法在那,你不要執行,要幹什麼,那你就出來講,你就明定SOP(標準作業程序),不要讓台北市警察局變得很為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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