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六旬理髮師乘過海巴士到香港仔途中,因不滿前座女子頭髮撥到後座「阻住」他,揮刀剪去其馬尾,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被告自稱一時衝動,裁判官決定先索取被告社會服務令報告,案件押後至本月25日,其間被告繼續保釋。 稱對方頭髮滋擾 「輕輕恐嚇」不被理 被告余錦麟(65歲)本不肯認罪,案件排期昨天開審,但他在開審改口認罪。被告沒有律師代表,他昨在庭上解釋,事主一把頭髮「又長又散」,卻沒綁好馬尾,長髮一度垂落他的膝蓋上,造成滋擾。他聲稱曾通知女乘客,甚至「輕輕恐嚇她」,對方不予理會,他才一時衝動剪去她的頭髮。控方則回應,事主有否綁實馬尾與控罪無關。 被告求情時自認後悔,表示離婚後和母親同住,每星期3日有穩定工作,日後會安分守己,懇請輕判。被告亦主動問及裁判官將如何處理證物,官稱涉案剪刀需充公、被剪去的一小撮頭髮則物歸原主。 控方案情指出,今年1月13日早上8時半,被告和報稱工程師的丁姓事主(25歲)坐在開往香港仔方向的107號城巴上層,事主綁有一條馬尾辮子,被告坐在她的後一排。 巴士駛經海底隧道時,被告拿出隨身攜帶的剪刀,揮剪約兩至三次,剪去事主馬尾的小量黑髮,每次用了5至6秒。當時一名任職教師的男乘客見狀,質問被告為何剪別人頭髮,事主回頭看見到地上散落髮絲,驚覺自己的馬尾變短。被告稱「你(事主)衋Y髮阻住我」。 【案件編號:ESCC13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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