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在公共場合,甚至出國旅遊時不少國人屢現不文明行為。深圳市政府近日擬加強對不文明行為的罰則,並在市人大常委會網站公開徵求對《深圳經濟特區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草案修改稿)》(下稱《條例》)的意見,其中包括擾亂公共交通秩序者所購相關交通票價提高5倍,以及限制境外不文明行者出境等。 《條例》指出,自巴士地鐵設立愛心座位以來,霸佔愛心座的情況時有發生,為保證有需要的人士得到照顧,擬賦予司機及乘務員權力,要求乘客讓座;另把地鐵的女士優先車廂,改為在人流高峰期設立「優先車廂」,僅供身障人士、未成年人、女性等有需要的人士乘坐,地鐵職員有權要求其他乘客離開。 針對有人在地鐵車廂內製造恐怖,《條例》規定,凡擾亂航空器、車船等公共交通秩序,除了要被警方依《治安處罰法》制裁外,有關交通單位有權在處罰生效一年內,提高該乘客的票價到5倍以內。 對於中國遊客在境外不文明行為,《條例》規定,公民境外旅遊時如有違法不文明行為,被旅遊目的地限制入境,公安部門及出入境管理部門可以在1至3年內,不受理其再次出境申請。 另《條例》亦規定,中小學生在教學場所內不得進行電子遊戲活動,否則學校可以代為保管手機、平板電腦等相關電子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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