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8歲廚工兩年前在facebook結識12歲女童,訛稱自己15歲,不斷要求對方傳送私處照片,得逞後以裸照威脅性交,女童害怕照片在網上被公開而就範。廚工昨在高等法院承認刑事恐嚇、與13歲以下兒童性交等4罪,求情稱對女童感好奇而犯案。法官明言案情嚴重,先為他索取心理報告,了解有否戀童癖,押後至9月27日判刑。 稱小時遭後母打盲左眼 對女童好奇 被告蔡盛昌(28歲)被控一項刑事恐嚇、兩項與13歲以下兒童性交、一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事主案發時僅12歲。辯方求情稱,被告生於內地,自小失去母親及來港定居,6至7歲時遭後母虐打致左眼失明,現時仍用頭髮遮掩左眼,只有中三學歷。被告案發時有一名21歲女友,聲稱對女童好奇而犯案。 法官認為案情嚴重,本案涉及以裸照恐嚇,事主因此事受創傷及發噩夢。 法官另關注被告facebook頭像是否他本人,若被告使用他人照片,讓女童相信他15歲,情G更為嚴重。法官因此要求被告站立,觀察其樣貌後,認同他看來相當年輕,先為被告索取心理報告,以查看他有否戀童癖及重犯風險等,押後9月27日判刑。 法官要求被告站立觀察樣貌 根據案情,被告案發時26歲,2017年11月在facebook認識事主,但訛稱自己15歲,其後兩人交換電話,開始在WhatsApp聊天。不久後,被告不斷要求事主傳送私處照片,事主感煩擾,應要求拍攝裸照。被告再以裸照威脅事主,要求性交,事主因害怕照片在網上被公開而就範。二人兩度性交,過程中有用安全套。事主將事件告知母親,最終報警。 【案件編號:HCCC2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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