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日全港多區爆發警民衝突,政府新聞處昨表示,前日共有41人受傷送院,年齡介乎16至52歲,包括31男10女,截至昨午2時,5男情G嚴重,分別在明愛醫院、廣華醫院和瑪嘉烈醫院留醫,11人情G穩定,另外25人已出院。 吳宗鑾:太子站圍捕 警武力非法 警員沒編號 刑事難追究 警方前晚在太子站內圍捕示威者,其間衝進車廂多番揮警棍擊人,噴射胡椒噴劑,被質疑濫用武力。法政匯思召集人、大律師吳宗鑾表示,警察在沒有合理基礎下,亦非拘捕或遇到反抗下,無差別地使用武力屬非法行為,乘客理論上可透過民事索償追討身體或心理傷害,甚至以刑事案件方式追究。 不過,吳宗鑾形容,透過民事索償只能討回部分公道,因即使成功以警務處長為索償對象,但警員犯錯最終也是由納稅人的錢賠償,公義難獲全面彰顯。他說,刑事追究比民事索償更困難,因個別警員沒有展示委任證和編號,難以識別身分,若找不到涉事警員,刑事追究只能成為學術討論。 吳宗鑾續稱,乘客若能證明港鐵容許警員進站的決定不當,例如並非先由站內職員處理站內事件,令警方可在現場使用過分武力造成身體損害,港鐵在民事索償案件中,也可能須承擔部分責任。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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